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函授站(教学点):
根据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号)文件精神,为配合国家个税改革中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,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,切实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权益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核准和补采集对象
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(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上学籍状态为已注册的学生)
二、 核准和补采集内容
(一)核准内容
本人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(专项附加扣除重要依据)。
(二)补采集内容
“是否在职”项目:
1.选择“是”的学生无需填写父母或监护人信息。
2.选择“否”的学生则需要填写父母或监护人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。
注意:如果学生“是否在职”选择“是”,则意味着目前“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由学生本人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;如果选择“否”,则目前学历继续教育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作为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。
三、 时间安排及要求
1.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,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,请各学院、各函授站(教学点)高度重视,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,督促、提醒相关学生务必于2019年3月1日前登陆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”完成信息核准、补采集工作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补录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,不做任何强制要求。